各教学院(部)及课程承担单位: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及课表编排工作定于2024年第9周周日(2024年4月28日)开始,时间安排在第9周周日(4月28日)至第14周周日(6月2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第10-11周(4月29日—5月7日),各学院依据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核对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4月29日前完成核对任务,4月30日前完成教学计划变更任务。
2.第11周(5月8日—5月12日),由课程承担单位打印“教学任务初步”;具体步骤: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计划→制定学期开课计划→打印或导出“教学任务初步”(周二下午前完成),由课程承担单位依据打印或导出的“教学任务初步”初步安排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包括分班合班情况及任课教师的安排);校内任课教师不足,需聘用外聘教师的,按《安博(中国)外聘教师管理办法暂行办法》(南理工字【2012】78号)文件要求办理外聘教师手续;初步安排的教学任务需经教研室主任和承担单位主管教学院长审核确认。
3.第12周(5月13日—5月15日)根据审核通过的教学任务(初步)设置学期教学任务,包括课程授课方式(讲授、上机、实验、自主学习)、周学时、合班人数(合班后需限定选课人数的课程)、男女生限制、任课教师、周次、上课群组(某一门课程分为多个教学任务时需设置群组)、教室类型(便于排课时教室安排)等。
4.设置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合理安排理论课程上课周次时间和地点;②避免与实践教学、节假日放假等时间以及有特殊要求课程的上课地点的冲突,避免因此引起的调课现象;③低于1.5学分的课程应合理安排周次,尽量集中前半学期或后半学期授课,合理有效利用教学资源;④排课时,以学生所在学院教学楼为主,附近教学楼为辅,尽量减少学生流动;⑤课表编排合理,尽量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白天授课。
5.第12-14周(5月11日—5月29日)编排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表;顺序为通识平台课程、专业平台课程(体育 — 第二学位课程(双学位课程) — 数学物理 — 计算机 — 外语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传媒学院— 心理 — 就业指导 — 创业教育 — 各学院专业课),各单位具体编排时间由教学运行科通知相关人员;排课的时候不避开节假日,节假日补课要向承担单位教务办备案,补课需在院部备案纸质手续,不再进入教务系统调整。
6.第14周(5月30日—6月2日)初步生成下学期课程表,开始组织学生选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并开始征订教材。
教务处
2024年4月28日